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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利多!首座「捷運共構」橋樑「新社后橋」6月動工2013/03/12發佈
新北市的新社后橋預定2013年動工,並將採與捷運民生汐止線共構方式進行,也將是台灣第一座捷運共構橋樑,對於未來汐止交通改善也有重大影響。

新社后橋捷運共構工程(福德一路至工建路段) 已於2013年2月進行招標工作,新社后橋配合中央「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將新北市於基隆河上出水高不足及橋長不足的橋梁進行改建,以符合200年防洪標準,並與台北市政府規劃的民生汐止線與該工程共構。

架構新社后橋的道路自內溝溪以東沿吉林街、福德三路至中興路東側計畫園道南轉,經福德二路及福德一路後跨越基隆河、續往南經工建路後銜接大同路,全長2,500公尺,其中吉林街及福德三路拓寬為10公尺道路,園道寬度約為30公尺。

立委李慶華表示,向經濟部水利署爭取補助汐止「新社后橋」新建工程經費,以紓解社后地區通往大同路及新台五路車流。新社后橋預計2013年6月動工,2014年底前完工,總經費約6.89億元,採捷運及人車分離雙層橋梁,成為全台首座「捷運共構」橋樑。
2013年度地價稅已全面展開清查作業2013/03/12發佈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為健全土地稅籍,維護課稅資料之正確性及租稅公平,並遏阻逃漏稅捐,2013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已全面展開,針對免稅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農業用地等進行查核。

該處提醒納稅人,原為減免地價稅、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或課徵田賦之土地,若使用情形已變更而致不符合減免規定,或有供出租、營業、戶籍全部遷出、未做工廠使用、工廠登記證註銷、未作公眾停車或停車場證期限已屆滿等適用特別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等情形,土地所有權人應於上述原因發生日起30日內主動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機關總(分)處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經稅捐機關查獲,除追補應納稅額外,並處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另課徵田賦之土地如有未作農業使用情形,亦應主動向稅捐機關申報改課徵地價稅,以免經查獲一次要補徵核課期間內之地價稅。

新北市曾有某工廠之工廠登記證已被註銷,然未向稅捐機關主動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多年後經稅捐機關查獲,除一次補徵5年稅款外,再裁處罰鍰高達千萬餘元之案例。故類此案件,納稅義務人如有主動申報恢復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即可免除裁罰處分,稅捐處亦可於納稅義務人主動申報時,提供相關節稅諮詢。

稅捐處進一步表示,清查人員於實地執行清查作業時,會佩帶識別證,請納稅義務人給予協助配合,對於查核結果有不符減免規定者,該處會以雙掛號書面通知納稅義務人(或土地所有權人)。
逢甲商圈日租套房林立 胡志強要求加強稽查2013/03/12發佈
逢甲商圈有七十多家日租套房非法經營旅宿業,業者甚至還與當地攤商合作住宿送餐券,吸引許多外地背包客入住。由於這些日租套房沒有消防設備,市長胡志強擔心成為公安死角,要求市府觀光旅遊局協調各相關局處加強查緝,若有取締不力的問題,他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胡市長2013年3月11日於市政會議中,關切日租套房充斥的問題。他表示,台中市對公安問題一直很謹慎,但日租套房違法到這樣的地步,形成「法外空間」,「難道我們都不知道嗎?」他要求觀光旅遊局協調各相關局處加強查緝,不能讓業者繼續違法經營下去。

觀光旅遊局對此表示,違規經營旅宿業的日租套房已列入專案重點工作,平日都會利用網站搜尋,或是受理民眾檢舉,由該局會同市府建管、消防、衛生、警察等單位進行聯合稽查,稽查時間包含假日及非假日。刊登廣告的網站或部落格,也會請網路平台業者配合下架,阻斷日租套房主要行銷管道。

對於稽查頻率,觀光旅遊局表示截至2013年2月底止已裁處52件,裁罰金額合513萬元,而已完成撤除違規廣告網頁也有968次。此外,觀光旅遊局透過各項管道進行宣導,包括台中市各鐵公路車站、航空站及高鐵車站等旅客出入頻繁處、各區公所及各旅遊服務中心等地,利用跑馬燈說明日租型套房潛藏公安危機,並於各廣播電台加強宣導,呼籲民眾勿因價格便宜選擇入住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場所。

對於日租套房業者,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可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營業。倘業者違反商業登記、都市計畫、消防、建管、衛生相關法令,市府相關單位也將依法處罰,並拆除相關違規設備。

近年來興起的日租套房,多藏於都市住宅大樓之中,由於這些住宅的建管及消防規範均未達營業場所的標準,因此不具備作為旅館業的功能,甚至連民宿的要求水準都達不到。此外,日出套房因不合法,也不可能有保險公司願意承攬公共意外責任險,同時居住環境也未經過衛生單位的檢查。如果遊客只因價格較便宜或地點較方便 等因素貿然入住,若有意外發生時,自身權益保障可說是相當薄弱。
高鐵房市熱 雲林站特定區土地脫標率達9成2013/03/09發佈
高鐵雲林站在2013年1月初動工後,雲林縣政府2月標售的高鐵雲林站特定區公有可供建築土地標售案開標告捷,12筆土地有11筆決標,總價款6億3290多元,高於總底價5億3000多萬元,每坪單價在5萬6000元到11萬2000元。

或許受到高鐵桃園站青埔特定區地價暴漲影響,這次高鐵雲林站的標案吸引外地建商積極搶進土地,雖然有61筆標單搶12筆土地,但出價都不手軟。大學段215號住宅區約912坪最為搶手,得標價為6710餘萬元,比底價高出51%左右,每坪約7.35萬元。高北段商業區387地號約364坪標售價為每坪11.2萬元左右,是單價最高的土地;不過,382地號998坪商業區土地卻無人投標。

據了解,這次標購土地者以建商居多,主要受到高鐵雲林站動工的激勵,預期雖著高鐵雲林站啟用,這些土地推出建案的時程會更為加速。雲林房市目前仍以透天厝為主,一棟總價在700萬元上下是主力產品。
全台首創!台中容積移轉新法5月1日實施2013/03/09發佈
台中市將於2013年5月1日實施全國首創的容積移轉新規定,透過容積移轉,安全無虞的違建得以合法化,歷史建物79處也獲得保存,老樹生長的土地也可用來換取容積率以保住老樹,同時也保住所有權人的權益。

台中市府新修正的「台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5月1日上路,這項新規定最大的特色是,過去舊規定是以「道路」用地來換取容積率,現在範圍擴大到老樹生長地、公園、兒童遊樂場、人行廣場、綠地、停車場、排水道、廣場、溝渠及河道等公共設施用地,還有歷史建物、文化景觀、聚落,可換取容積率;另外,舊市區更新地區的建地如捐作開放空間使用,也可換取容積率。

都發局指出,新的容積移轉規定,上述這些土地所有權人可以將容積率賣給需要的人,像是建商及違章所有權人等,如此建商可以蓋比較高的樓,而違建則可合法化。另外這些土地所有權人也可將地捐給政府,來換取容積率在別處蓋房子,政府則可因此加速取得公設用地。

都發局長何肇喜指出,依市長胡志強對建物管理「安全第一、務實處理」的指示,推出的這些措施都是全國首創,可以有效解決「都市之瘤」的違建問題,歷史建物也得以保存,所有人的權益也不致受損,政府還可大幅減少徵收公共設施用地的經費,一舉數得。

以違建為例,台中市每年約增加7000多件違建,目前約計4萬多件,都發局的人力、物力1年只能拆1千件,拆都拆不完,所以目前對於2011年4月20日以前的建物進行列管,集中火力拆除2011年4月21日以後的違建,尤其是影響公共安全、占用國有地、影響交通的違建,優先拆除,其餘的違建都可透過買公園、綠地或歷史建物等等的容積率之後,得以合法。

新的容積移轉規定如果有違建,向外取得容積的上限是基準容積的30%,舉例說,一塊一百坪商業區土地,其基準容積是320%,最多可向外取得96%容積率,相當於可以再蓋一層樓,如此這塊土地原本的頂樓違建就可取得建照、使用執照,得以合法化。

至於歷史建物也可解套!何局長說,被判定為歷史建物的土地所有權人最大困擾是土地原本可蓋高樓出售,被判定歷史建物之後動彈不得,利益受損,但新法實施後,歷史建物不得拆除新建,但土地的所有容積率都可移轉出售,土地還是所有權人的,其權益不致受損,而且歷史建物也得以保存。

不過,何局長強調,容積移轉的比率是有限制的,以免造成建築「怪物!」所以新法規定臨接未達20公尺已開闢道路的建地,其移入容積量不得超過基準容積的20%,臨接20公尺以上道路,不得超過30%。

其次,新法也規定,捐道路用地最多能換取原規定一半的建築容積,另一半必須用公園、綠地、停車場、排水道等公設用地來換取,以便政府加速取得公設用地。受保護樹木及其必要生育地環境之土地,亦得作為容積移轉送出營地,都發局與農業局將於3月12日下午假豐原區陽明大樓舉辦愛樹宣言暨護樹聯盟座談會,歡迎各界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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